图纸的幅面简称图幅,指图纸的大小。
2.图框格式•在图纸上必须用粗实线画出图框。•图线必须画在图框里面。•图纸可以横放,也可以竖放。•图纸可以留有装订边,也可以不留装订边。
3. 标题栏及其方位标题栏国标有统一规定。作业中作了简化。标题栏应放在图纸的右下角。标题栏中文字书写方向是看图的正方向。
比例:指图中图形与其实物相应要素的线形尺寸之比
在我们所画的图样中,除了图形外,还会有汉字、数字、字母。在书写这些字体时必须作到:字体工整、笔划清楚、间隔均匀、排列整齐。字体的大小我们用字体的号数来表示,也就是字体的高度,系列为:1.8 、2. 5 、3.5 、5 、7 、10 、14 、20号七种。如 5号字即字高为5mm。若要书写更大的字,其字高应按根号二的比率递增。
① 汉字应写成长仿宋体,并采用国家正式公布的简化字,其字宽一般为h/ (约为字高的2/3)。汉字高度不应小于3.5号,以避免字迹不清。② 写汉字的16字要领: 横平竖直、注意起落、结构 匀称、填满方格。③ 数字和字母可写成斜体或直体字。斜体字的字头向右倾斜,与水平基准线约成75°角。
图样中为了表示不同内容,并能分清主次,必须使用不同的线型、线宽的图线。
工程图样中,不同的图线有着不同的涵义:
画线时注意事项 ( 1 ) 同一张图样中,同类图线的宽度应基本一致。虚线、点画线和双点画线的线段长短和间隔应各自大致相等。 (2)绘制圆的对称中心线时,圆心应为线段的交点,首尾两端应是线段而不是短画或点,且应超出图形轮廓线约2~5mm。 (3)在较小的图形上绘制细点画线和细双点画线有困难时,可用细实线代替。 (4)各类图线相交时,必须是线段相交。当虚线、点画线或双点画线是粗实线的延长线时,连接处应空开。 (5)当各种线条重合时,应按粗实线、虚线、点画线的优先顺序画出。 (6)图线不得与文字、数字或符号重叠、混淆。不可避免时,应首先保证文字、数字或符号清晰。 (7)除非另有规定,两条平行线之间的最小间隙不得小于0.7 mm。
图样上的图形只能表示机件的形状,而机件的大小还必须通过标注尺寸才能确定。标注尺寸必须作到:正确、完整、清晰、合理。本标准规定了标尺寸的规则和方法,在画图时,必须严格遵守,否则会引起混乱,给生产带来困难和损失。
(一)基本规则
(二)尺寸的组成
1. 尺寸界线尺寸界线用细实线绘制,并应由图形的轮廓线、轴线或对称中心线处引出,也可利用轮廓线、轴线或对称中心线作尺寸界线。
2. 尺寸线⑴ 尺寸线必须用细实线单独画出。不能用任何图线代替,也不得与其它图线重合或画在其延长线上。⑵ 标注线性尺寸时,尺寸线必须与所标注的线段平行。
3. 尺寸线终端的放大图
4. 尺寸数字⑴ 线性尺寸的数字应按图(a)所示的方向注写,并尽可能避免在图示30°范围内标注尺寸。当无法避免时可按图(b)标注。 ⑵ 尺寸数字不允许被任何图线所通过,否则必须将该图线断开。注意:同一张图上,数字及箭头的大小应保持一致。★ 数字要采用标准字体,且书写工整,不得潦草。在同一张图上,数字及箭头的大小应保持一致。
(三)角度、直径、半径及狭小部位尺寸的标注。★ 角度尺寸界线沿径向引出。★ 角度尺寸线画成圆弧,圆心是该角顶点。★ 角度尺寸数字一律写成水平方向。并注在尺寸线的中断处,必要时可注在尺寸线的上方或外侧。
⑵ 直径的标注方法:★ 直径尺寸应在尺寸数字前加注符号“f ”。★ 尺寸线应通过圆心,其终端画成箭头。★ 整圆或大于半圆应注直径。
⑶ 半径的标注★ 半径尺寸数字前加注符号“R ”。★ 半径尺寸必须注在投影为圆弧的图形上,且尺寸线或其延长线应通过圆心。★ 小于或等于半圆的圆弧应注半径尺寸。
⑷ 大圆弧★ 在图纸范围内无法标出圆心位置时,可以如图所示进行标注
⑸ 球面的尺寸标注 ★ 标注球面直径或半径时,应在“f”或“R ”前面加注符号“S ”。对标准件,轴或手柄的前端,在不引起误解的情况下,可以省略符号“S”。
⑹ 狭小部位的注法★ 在没有足够位置画箭头或注写数字时,可按上图的形式注写。
⑺ 板状类零件标注★ 标注板状类零件的厚度时,可在尺寸数字前加注符号“t ”。
⑻ 小半径注法★ 在没有足够位置画箭头或注写数字时,可按上图的形式注写。
⑼ 小直径注法★ 在没有足够位置画箭头或注写数字时,可按上图的形式注写。
⑽ 弦长及弧长★ 标注弦长时,应按线性尺寸标注。★ 标注弧长时,应在尺寸数字上方加注符号“⌒ ”。★ 弦长及弧长的尺寸界线应平行于该弦的垂直平分 线,当弧较大时,尺寸界线可沿径向引出。
⑾ 正方形结构 ★ 表示剖面为正方形结构尺寸时,可在正方形尺寸数字前加注“□” 符号,或用12´12表示。
⑿ 对称机件 ★ 当对称机件的图形只画一半或略大于一半时,尺寸线应略超过对称中心或断裂处的边界线,并在尺寸线一端画出箭头。
⒀尺寸标注中常用符号和缩写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