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森林草原火灾,及时报警】如果发现森林草原火情,要及时拨打12119电话报警。各旗县林业或草原防火办会根据报警情况,安排苏木乡镇政府并通知村委会负责人进行处理。个人不能单独盲目扑火。
【扑救火灾不得动员一些不适宜人员】这些不适宜人员包括:残疾人、孕妇、未成年人等。扑火队员必须要服从指挥员的指挥和调度,严禁单独行动,因为单独行动容易迷失方向,陷入火场而受到火灾的严重威胁,甚至危及生命。
【一旦被火灾围困要冷静】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着火的范围内及周边的风向会在短时间内不断改变,这时火场非常危险。扑火员和群众不能因惊慌而乱跑,而是要密切注意火场变化,冷静判断,按照下面的方法选择逃生路线。
【火场逃生路径一】一旦遇到范围较大的火灾蔓延很快,自身危险时,应尽早、快速的进入空旷地带,或是火烧过后的空地(火烧迹地)。
【火场逃生路径二】很重要当被大的火灾围住后,要按照“第一选择冲,第二选择跑,第三选择卧倒”逃生。“冲”的要领:火头不高(1.5米以下)时,用衣服、毛巾(湿的更好)等捂住嘴鼻,包裹头,尽快选择火小、烟少的地方,迎火(注意不是顺火,即要对着火跑)快速越过火线,进入火烧迹地避险。切记采取这种方法的火墙厚度不超过1米,因最好要一步冲过去,否则很容易引起窒息晕倒。“跑”的要领:当火势太大(1.5米以上),不能选择“一冲”时,捂嘴鼻,包裹头,避开火头,沿火头两边的一边植被少、火烟少的地段,迎侧风快跑,冲越火线逃生。“卧”的要领:火的速度很快,无法“冲跑”时,应选择身边适宜的地方卧倒,(选择湿的、植被稀的)脸面迎地,保护好皮肤不外露,用衣服盖头,抛开一些地表,将脸贴在潮土上,捂住口鼻,卧倒避火,待大火过后,及时打灭身上火。
【野外防火事项】广大干部群众要自觉提高防火意识,在野外不能随意点火、用火。禁止野外吸烟、上坟烧纸、玩火、烧烤、倾倒未燃尽炉灰等。烧荒烧茬、各类施工爆破等生产性用火,须到各旗县防火办审批,并采取防火措施。电力部门应定期排查输电线的隐患,防止电线落地或打火引发火灾,特别是在大风天气。煤矿、天然气施工单位在工作时,要提前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严防跑火引起森林草原火灾。
积极提倡用鲜花、植树等文明方式祭祖,禁止上坟烧纸。
对失火、纵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有关人员,将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给予处罚,并赔偿树木等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