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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出口退税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骗取出口退税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骗取出口退税罪是指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取以假报出口等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骗取出口退税罪在商业活动比较常见,但是很多让人对骗取出口退税罪这个罪名认识不清。 重庆刑事律师网是重庆首家也是唯一一家专业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事务所重庆在律师事务所发起创立,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有着十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对诸如骗取出口退税罪等各类刑事罪名有着专业的办案技巧。
工具/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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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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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刑事律师网

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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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60条 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我国刑法204条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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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8.28 法释{1998}20号)第一条以进行走私、逃汇、洗钱、骗税等犯罪活动为目的,使用虚假、无效的凭证、商业单据或者采取其他手段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的,应当分别按照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二节、第一百九十条、第一百九十一条和第二百零四条等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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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勾结逃汇的,以逃汇罪的共犯处罚。   第五条海关、银行、外汇管理机关工作人员与骗购外汇的行为人通谋,为其提供购买外汇的有关凭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凭证和商业单据而出售外汇,构成犯罪的,按照刑法的有关规定从重处罚。骗取出口退税罪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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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实施本解释规定的行为,同时触犯二个以上罪名的,择一重罪从重处罚。  第七条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的,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用于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的资金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第八条骗购、非法买卖不同币种的外汇的,以案发时国家外汇管理机关制定的统一折算率折合后依照本解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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