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郎
集市
古代人的购物剁手,很多都只能通过本地商品或者通过在农村或城市小街僻巷流动贩卖日用杂货的小商贩进行购买,这类商贩通常以个人为单位,以挑担为陈列,走街串巷,他们很多时候不仅仅贩卖各种小物件,而且还也收购乡土特产和刺绣女红。
虽然在电视小说里面货郎的形象大多都是和命案,桃色,妖怪的故事联系在一起,但是也足以看出货郎在古人日常生活中的普及程度。
可别小瞧这些个体户货郎的货担,就正如义乌小商品市场一般,虽都是些价格廉宜的物品,但都是生活必需品。
我们可别小瞧这些挑担子的货郎,就像我们现在的义乌小商品市场一样,他们卖的东西虽然都是些价格廉宜的物品,但却都是日常生活中的必需品。
在古代有很多商贾大户都是从小小的杂货担而起家,例如和现在微信里面充斥朋友圈的微商,只相差一个字的古代著名商贾——徽商,便是为了满足古人“买买买”的购物需求而兴旺的“货郎”。
早些时候的很多都是从小商品起家,到后来成功的将一些商品卖出了“品牌效应”,比如:歙砚、徽墨、澄心堂纸、汪伯立笔等等,他们最后更掌握了盐盐,茶,木等国计民生所需商品专卖之权。徽商从小贩到巨贾,他们的传奇程度在古代也不输给如今的某宝电商了。
在古代人么除了被动的等待商贩上门推销东西之外,还有主动的前往古代的市场进行赶集的,就像现代不少的村镇中的赶集一样,赶集反映了人们在历史发展中永恒的“买买买”的冲动。
从某种角度说起来,现代社会里双十一之类的所谓购物节取代了“赶集”这种乡土经济气息浓厚的时代产物,其实和古代一样,找个日子,卖家喜气洋洋地把东西找个地方拿出来展示,进行吆喝,人民群众从十里八乡不远千里而来满载而归。零点秒杀屁也没抢到就是所谓的“起个大早赶个晚集”。
在古代除了面向普遍民众的集市,随着生产分工的越来越细化,也同时出现了不少专门性的市集,例如在电视剧《大宅门》里面,白景琦所去的药市。
在古代也有政府指定与异族之间的市集,如在靠近边境区域,和边境国家进行通商的互市,这样的互市,最早可追溯至汉代张骞出使西域。互市在古代也是国家外交的大事。
不仅在古代中国,在古代,西方国家也有这样的市集,例如在古罗马时期,由于古罗马政府迅速对外扩张的战争,导致战俘众多,就有极为兴盛的奴隶买卖市场,在意大利罗马的图拉真市场就是一种古罗马时期的一个重要购物中心。
到了中世纪,很多市集主要集中在教堂,教会的领域内。在法国,至今还保留了大型的大型周末市集——圣图安跳蚤市场,在亚洲泰国的曼谷最大的周末市场Chatuchak Weekend Market,这些都是复古系淘宝猎奇的场所。
看来我们可以原谅自己的购物冲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