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汤圆尝到臭豆腐味 南宁市民获厂家赔偿137元 http://www.gxnews.com.cn 2011年04月12日 22:08 来源:广西新闻网 字号:大 中 小 图为黄先生所购买的汤圆和购物小票。广西新闻网记者 伍永志 摄
工具/原料
1步骤/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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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证据(原件):包括购物发票、小票、商品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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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证据:包括拍照(数码相机)、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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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收集相关的消费保护法规,为与商家、厂家讨“公道”打好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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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与商家和厂家中的任何一方先行联系索赔事宜,初步了解对方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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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可以联系辖区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书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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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不满意,就电话到新闻媒体,用记者求助(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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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法庭上见。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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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保护好物证,必要时可以取样放冰箱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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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写一份书面的经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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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设置索赔金额(金额应该是充分合理、合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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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对方提供答复时限(一般3-5天),先礼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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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法》规定1赔2,《食品安全法》规定1赔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