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户籍或其他户籍证明:近期2寸照片4张等
根据大陆《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和台湾的《大陆地区人民进入台湾地区许可办法》等相关规定,您应办理的手续如下:
1.大陆方面的手续: 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供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包括台湾亲友关系的证明和台湾亲友邀请前往的证明,并履行下列手续: (1)提交本人户籍或其他户籍证明; (2)提交在台亲友邀请前往台湾探亲、探病、定居等函电或者去台进行学术交流处理其他事务等有关证明; (3)提交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没有工作单位的,应提交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或者公安派出所的证明; (4)填写申请表并交近期2寸照片4张。 您的申请被批准后,将被签发给'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证件上也应要有有效期的'签注'。
2.台湾方面的入境手续: 台湾的入境证明是台湾当局发给大陆居民的《大陆同胞旅行证》。申办此证件应在申办出境证件之前办妥。此证件应由您丈夫向台北市博爱路的台湾当局警政署出入境管理局申请。申请的文书包括您须填写的'旅行证申请书'、申请进入台湾的'具结书'和由在台湾有户籍的人出具的'保证书'。 申办的《大陆同胞旅行证》获准后,台湾入出境管理局会将旅行证正本寄给香港金中道89号奔达中心东座四楼的中华旅行社,以便转发给您;旅行证影印本寄给您先生,并告知正本已寄达香港,您可持此影印本及香港发给您的两次入境香港许可证明,到香港中华旅行社领取进入台湾的旅行证正本。 友情提示
要注意的是,入台时必须具备'返港证'或第三地区有效的再入境签证,有效期至少为2个月,并持有有效期至少为2个月的来台旅行证,回程机票。否则,台'海关'可将申请人由原机遣送出境。台'境管局'官员声称,只要申请证件齐全,在5-7天即可取'来台旅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