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地址: 户口所在地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即各市出入境管理处(原先办理护照和港澳通行证的地方)。 办理入台观光证 1、填写新版申请书,需本人签名盖章.2、申请人提供2寸彩色白色背景照片2张。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3、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4、证明文件(以下情况3选1,出具1样即可)。 ①本人任职单位的在职证明,及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②如不能提供在职证明,请提供定期存款证明原件,定期存款证明金额需人民币5万元以上,存款到期日及存款证明书到期日须在团队回程日期之后。(存折复印件,要有1个月内的存取记录,最近一次的记录要在入台日之前1个月) ③学生证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的加盖学校公章的在校证明。5、赴台游客若夫妻同去,请附上结婚证复印件证明夫妻关系。6、如果孩子不与父母同行,需提供未同去的另一方父母同意书。 提示: 1、目前办理证件需5个工作日,游客需等入台观光证出证后才能入台。 2、此证件仅限旅游观光,探亲、商务、考察皆不核准。END
申请签注:游客应向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注。
证明提供:游客在办理“入台证”前,可以到银行开具存款证明,协助办理手续的旅行社会将证明传真到台湾地接社,就完成了资质认证。
委托办理:委托本城市指定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经台湾有接待赴台旅游资质的旅行社,向台湾相关机构申请、代办入台相关出入境手续。目前,三个城市共有33家旅行社取得业务资质。
行程安排:可委托本城市指定经营赴台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代办代订机票、住宿和在台旅游行程安排,也可自行办理。
时间限制: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在台湾的停留时间,自入境次日起不超过15天,并应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大陆。
滞留处罚:赴台旅游的大陆居民应按期返回,不得非法滞留。对在台湾地区非法滞留情节严重者,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自其被遣返回大陆之日起,6个月至3年以内不批准其再次出境。
1、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不得参与涉及赌博、色情、毒品及有损两岸关系的活动。
2、应当妥善保管个人的旅行证件,一旦发生遗失或被盗抢等意外,应立即通过台方旅游热线电话报告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
3、应当遵守台湾地区的相关规定,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注意言谈举止文明。
4、应注意自我安全保护,严格遵守游览地的安全管理要求,服从管理。遇到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时,应在尽可能采取措施自救的前提下,及时通过台方旅游热线电话寻求营救保护,服从台湾有关方面的处置指挥,并经由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进行沟通协调。
5、在机场不要随意拍照,因为台湾民用机场和军用机场经常混用;遇到军事设施和疑似涉军事秘密的景点,也不要拍照。一些景区不能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