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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怎样进行在建工程转固

财务怎样进行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
方法/步骤
1

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是对达到预定可用状态的工程进行资本化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第三十三条,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是根据在建工程完工程度来判断。详细规定见下图:

2

在建工程结转到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列固定资产借方,在建工程贷方。 实际处理时,首先归集在建工程借方支出,含已开票结算支出及已发生未开票的预估支出,对发生费用进行资本化和费用化判定,对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支出归集到相关资产上。

3

在年度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的,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并调整已计提的折旧额,作为调整当月的成本、费用处理。

4

如果在年度内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按照估计价值暂估入账,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同时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各项目。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未取得工程款发票,计提的折旧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待工程决算并取得发票后,才能按照税法有关规定将所提折旧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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