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基本牌/特殊牌面说明:无出牌时机:出牌阶段使用目标:除你以外,你攻击范围内的一名角色。作用效果:火:杀的一种,这张杀所造成的伤害为火焰伤害。[Q]能否对自己使用【杀】?[A]不能。[Q]普通【杀】与火【杀】有什么区别?[A]在作为响应锦囊结算打出时,所有的【杀】都具有同样的效果,例如在结算【南蛮入侵】或者【决斗】时。但在使用【杀】造成伤害时,火【杀】能造成火焰伤害,火焰伤害可令装备了藤甲的目标角色伤害加1。[2][Q]表述为“每当你使用【杀】对目标角色造成伤害”的技能中的“目标角色”如何理解?[A]你使用的【杀】当前的结算目标。此类技能是你对该【杀】当前的结算目标执行该【杀】的效果造成伤害才能发动。例如:装备【古锭刀】的太史慈发动【天义】拼点赢后,对都处于连环状态且没有手牌的A和B使用火【杀】(按行动顺序排列)。首先对A进行结算,A没有使用【闪】进行响应,太史慈在造成伤害时触发【古锭刀】,A受到2点火属性伤害重置其武将牌并触发连环,由于此【杀】当前的结算目标是A不是B,太史慈对B造成2点火属性伤害时不会触发【古锭刀】,B受到2点火属性伤害重置其武将牌。然后对B进行结算,太史慈在造成伤害时触发【古锭刀】,B受到2点火属性伤害。[1]例如:装备【麒麟弓】的太史慈发动【天义】拼点赢后,对小乔和A(按行动顺序排列)使用【杀】,首先对小乔进行结算,小乔在受到伤害时发动【天香】将此伤害转移给A,由于此【杀】当前的结算目标是小乔而不是A,太史慈在造成伤害时不可以对A发动【麒麟弓】。[1]例如:祝融使用属性【杀】对目标角色造成一次属性伤害触发连环后,不可以对其他受到连环伤害的角色发动【烈刃】。[1]例如:祝融对处于连环状态的小乔使用火【杀】,小乔在受到伤害时发动【天香】将此伤害转移给处于连环状态的A,A受到火属性伤害重置其武将牌触发连环,小乔受到火属性伤害时不发动【天香】,祝融在对小乔造成伤害后不可以对其发动【烈刃】。[1]例如:徐盛使用对小乔使用【杀】,小乔在受到伤害时发动【天香】将此伤害转移给另一名角色,徐盛在造成伤害后不可以对该角色发动【破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