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全面放开小城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放宽大城市落户条件,合理设定特大城市落户条件,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 同时,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推动形成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房价与消费能力基本适应的住房供需格局,有效保障城镇常住人口的合理住房需求。我国城市化进程需要解决几大问题才可顺利进行。
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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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农民工无市民待遇。我国被纳入城镇常住人口统计的2.63亿农民工及其家属,在就业、教育、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等方面与城镇户籍居民相差甚远。一些地方反映,地方政府缺乏为农民工提供公共服务的相应财力,中央财政缺乏相应的支持激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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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病”困扰城镇化。近些年来,一些特大城市规模无序扩张,人口压力过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已超过极限,环境污染、居住拥挤、交通堵塞、房价高企等“大城市病”凸显。而中小城镇吸纳人口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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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征土地侵农民权益。,当前,二元结构导致的城乡差别在某些方面不仅没有缩小,反而继续扩大。一方面,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在城乡间差距较大,导致人口过度向大城市集中,加剧了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另一方面,一些地方强征农民土地,低征高卖,以地生财,严重侵犯农民土地和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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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阻碍城乡一体化。现行户籍管理、土地管理、社会保障、财税金融、行政管理等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固化了已经形成的城乡利益失衡格局,制约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过去主要靠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的工业化、城镇化发展模式难以为继,必须走以提升质量为主的转型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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