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下,照片不会用来做显示损害结果的证据,因为其具有可替代性,可伪造性。若以照片为证据,则其真实性(如是否系合成)、合法性以及关联性(如是否是本案的相关照片)都是可以质疑的。
方法/步骤
1
照片上应注有拍摄时间。并附上拍摄地点。
2
拍摄人姓名(加身份证明)。
3
提供照片文件的刻录光盘,同时将照片打印出来,将照片内容整理成文字资料,写明证明目的,并将关键内容标注出来。
4
不要使用美颜相机,不要使用美颜、美图功能的软件。
5
若涉及物的提取,还应附上提取人姓名(加身份证明)以及现在物的保管人及保管地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