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项目投标过程中,常有废标的情形出现,这对建筑企业来说损失是巨大的,那么该如何防止这种情形出现呢?小编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投标做废标处理的情形,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方法/步骤
1
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出现下列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投标嫌疑的:① 投标文件中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与本招标工程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相关人员中有同一人的;② 在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标书上签字盖章的造价工程师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同的;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的,在我国是严令禁止的,因此在评标过程中查处的力度很大。评标组织通常会通过各种渠道来查询企业信息,人员关系,比如政府网站、行业协会、建设通等。除了评标组织外,竞争对手对于这方面的信息也是会不留余力的搜集,所以串标、虚假投标的行为无疑是在自寻死路。
2
投标报价高于公布标底或投标报价最高限价的
3
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的;
4
投标文件中存在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内容的;
5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上一篇:防治围标串标的方法
下一篇:如何判断建造师是否涉嫌在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