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工程案件中,经常会遇到的就是结算纠纷。那么,结算纠纷产生的原因有哪些呢?
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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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发包过程中违法行为建设工程发包过程中影响结算的违法行为有如下几种情况:一是建设工程招投标程序中的违法行为,对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的资质疏于把关,让无相应资质的承包方以挂靠方式通过资格预审。二是招投标程序中的串标、泄露标底的行为,导致建设工程款被人为抬高或者压低,工程竣工时发生显失公平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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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有效的诚信机制非诚信行为是建设工程领域最大的危害。而法律的缺陷与软弱又助长了该领域的非诚信之风。非诚信引发的结算纠纷表现在发包方在竣工验收、工程决算及5%尾款支付甚至毫无根据的拖欠等方面制造人为纠纷。买方市场下,建设工程发包方滥用市场优势,合同双方权利失衡。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日趋激烈。建筑行业也不例外,始终处于僧多粥少的买方市场状态。正因为如此,许多发包方企图从买方市场中获取非正常利益。表现在对工程承包方提出不合理的要求,承包方尽管知道不合理,为了市场生存也只得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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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缺陷留下造成逃废工程款的属独立法人,法精神,股东即开发商与投资商仅在注册资金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也就注册资金到位,的股东其实就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的注册资金远远小于项目投资总额。这一法制缺陷时常被不良开发商利用,以法人有限责任的幌子逃废工程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