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经常会存在房屋的实际所有人和权属登记人不一致的情况,“借名买房”虽然能带来一些有益之处,但也是存在一定风险的,下面是小编关于“借名买房”防范风险的一些建议
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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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弄清楚房屋的性质,最好不要购买有政策限制交易条件的房产,例如经济适用房、拆迁房及安置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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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要求借名人和出名人之间签署明确具体的书面协议或合同,合同中重点写明房屋的所有权是归谁所有,同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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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遇到出名人有配偶的情况,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可以要求他的配偶对本次事情签署一个知情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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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与房屋有关的原始凭证都应当由借名人保存,如首付款汇款单、按揭还款单、完税证明、登记费用缴纳证明等。若首付款是以出名人的账户缴款的,借名人在向出名人汇款时,一定要备注汇款用途“代本人(借名人)支付购房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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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使用房屋的过程中,也一定要保存好过程中发生的凭证,如租赁合同、物业费、水电费支付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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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还可采取抵押加实际占有的方式。即借名人(作为债权人和抵押权人)与出名人(作为债务人和抵押人)签订抵押借款合同,将房屋抵押给借名人,以防止在借名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出名人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在双方签订上述抵押借款合同之外还需另外签订一份协议(阴合同)说明上述借款是不存在的。当然,实际占有即居住,也是有效防止房屋被出名人出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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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或合同中约定严格的违约责任,并约定不论合同效力与否,违约条款照常适用,以此降低借名人的风险。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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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经验图片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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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若有欠缺或不妥之处,还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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