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中
信息更正和成绩单遗失需补办证明书等相关事宜的通知
1、 2005年1月证书有关信息的更正
s 凡因报名过程中出现操作差错而造成证书上考生姓名、系别名称等信息出现错误而需更改者,必须凭考生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含参加考试时间、考试级别、准考证号、成绩并加盖公章)、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向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核实后予以更正,并更换证书。如考委会办公室审核后,确定不能予以更正,将回函说明。
s 受理时间:2005年9月15日至12月15日。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s 办理方式:申请者必须通过邮局(考委会办公室不予当面受理)将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申请者的姓名及详细通讯地址挂号邮寄至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上海邮政信箱30-14上海交通大学浩然高科技大厦2203室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邮政编码:200030)。考委会办公室将更正后的证书挂号邮寄至申请者本人。
2、 2002年1月以后各次考试成绩证明的补发
s 凡参加2002年1月至2005年1月各次考试的考生,如证书遗失,则只能补发成绩证明。需要补发成绩证明的考生,须凭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含参加考试时间、考试级别、准考证号、成绩并加盖公章)和身份证复印件,向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核实后,补发由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 “CET考试成绩证明”,不再补发证书。如考委会办公室审核后,确定不能补发成绩证明,将回函说明。
s 对参加2002年1月以前考试的考生,不再补发成绩证明。
s 受理时间:2005年9月15日至12月15日。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s 办理方式:申请者必须通过邮局(考委会办公室不予当面受理)将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申请者的姓名及详细通讯地址挂号邮寄至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上海邮政信箱30-14上海交通大学浩然高科技大厦2203室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邮政编码:200030)。考委会办公室将“CET考试成绩证明”挂号邮寄至申请者本人。
3、 2005年6月以后成绩证明的补发
s 考试后两年内,凡因成绩单遗失而需补发成绩证明的考生,须凭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含参加考试时间、考试级别、准考证号、成绩并加盖公章)和身份证复印件,向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核实后,补发由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CET考试成绩证明”。如考委会办公室审核后,确定不能补发成绩证明,将回函说明。
s 受理时间:每年集中办理2次。第一次:3月15日至6月15日。第二次:9月15日至12月15日。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s 办理方式:申请者必须通过邮局(考委会办公室不予当面受理)将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申请者的姓名及详细通讯地址挂号邮寄至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上海邮政信箱30-14上海交通大学浩然高科技大厦2203室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邮政编码:200030)。考委会办公室将“CET考试成绩证明”挂号邮寄至申请者本人。
4、 2005年6月以后的成绩核查和成绩单确认
1) 成绩核查:
s 凡需要对本人成绩进行核查的考生,须凭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含参加考试时间、考试级别、准考证号、成绩并加盖公章)、成绩单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向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
s 受理时间:每次考试成绩发布后两个月内。
s 办理方式:申请者必须通过邮局(考委会办公室不予当面受理)将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成绩单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申请者的姓名及详细通讯地址挂号邮寄至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上海邮政信箱30-14上海交通大学浩然高科技大厦2203室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邮政编码:200030)。考委会办公室将核查结果挂号邮寄至申请者本人。
2) 成绩单确认:
s 考委会正在建立网上成绩单确认系统。何时开通,请留意考委会网站上的通知。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
2005年10月
往届证书及现在成绩单丢失可补发成绩证明凡参加2002年1月至2005年1月各次考试的考生,如证书遗失,则只能补发成绩证明。需要补发成绩证明的考生,须凭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含参加考试时间、考试级别、准考证号、成绩并加盖公章)和身份证复印件,向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核实后,补发由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CET考试成绩证明”,不再补发证书。对参加2002年1月以前考试的考生,不再补发成绩证明。受理时间:2005年9月15日至12月15日。其他时间不予办理。申请者必须通过邮局(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不予当面受理)将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申请者的姓名及详细通讯地址挂号邮寄至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该考委会办公室将“CET考试成绩证明”挂号邮寄至申请者本人。对于2005年6月以后成绩证明的补发,该考委会这样规定:考试后两年内,凡因成绩单遗失而需补发成绩证明的考生,须凭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含参加考试时间、考试级别、准考证号、成绩并加盖公章)和身份证复印件,向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核实后,补发由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CET考试成绩证明”。如该考委会办公室审核后,确定不能补发成绩证明,将回函说明。受理时间:每年集中办理两次。第一次:3月15日至6月15日。第二次:9月15日至12月15日。其他时间不予受理。办理方式同上。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考试中心对CET考试证书的改错及证书遗失补发作出如下规定:(1) 对遗失证书者今后不再补发证书,而改为由考试委员会统一印制的“CET考试合格证明”。
(2)考生如要更正证书上的姓名 身份证号打印错误,必须在一年内办理,但不能更换姓名。
(3)考生办理以上两项事宜均须出具学校教务部门的证明,并交纳工本费十元。
(4)对考试四年后遗失证书者不再补发任何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