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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架构为:犯罪主观→贩卖过程→贩卖工具→贩卖链条→贩卖分工与分赃→违法所得去向→其他事项。
犯罪主观要问明贩卖毒品嫌疑人是否存在贩卖毒品的事实,然后根据其供述辩解,问明其事实贩卖毒品的想法、原因、目的,确定其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动机,尤其是以贩养吸、牟取暴利等具体要件。
贩卖过程根据其供述的贩卖毒品的原因,问明其首次进行贩卖毒品的具体过程,如联络、交易、运输,具体的毒品成份类型、纯度、质量、包装、伪装,以及交易账目、资金流向等细节→问明历次进行贩卖交易的具体细节和过程。
贩卖工具问明嫌疑人在实施贩卖过程中所使用、利用到的工具、车辆、器械等细部特征、来源、去向等信息。
贩卖链条问明嫌疑人在从事贩卖过程中所接触到的上下游生态链条,尤其是在贩卖过程中起到关键性作用的人员,以及幕后、联系人、具体交接、交易方式、交易场所,所有涉案关系人的体貌特征、资金往来信息、活动规律等情况。
贩卖分工与分赃对于多人或集团化贩卖的,要问明每个关系人的具体任务与分工,做起到的作用与具体环节、细节→要问明在事后对于违法所得具体分赃的方式、规则等情况。
违法所得去向要问明毒资具体的去向、资金流,如何掩人耳目的被洗白流入正规金融渠道或地下钱庄→问明嫌疑人对于毒资的支配情况、消费、挥霍情况,以及是否流入境外金融机构情况。
其他事项若存在以贩养吸的要问明具体吸食的种类、成份、纯度、何时沾染、沾染原因、目前吸食状况,有无被实施强戒或被打击处理→问明在从事、实施贩卖毒品犯罪行为过程中,出现的其他异常、特殊情况,如危及他人生命健康等侵犯人身权的行为,对于内部人员的管理与运作规则,对于卧底人员的甄别与处理,个人犯罪职业习惯,对于毒品、犯罪方面的学习、培训、教唆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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