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篇介绍了关于:【婚姻纠纷应提供哪些证据,婚姻诉讼证据有哪些?】,并提供了相应的法律常识,希望对此问题有疑问的朋友能带来帮助。
一、婚姻纠纷应提供哪些证据、证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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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2)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3)子女情况的证明,即:子女姓名、性别、出身年月、生活状况等,婚生、非婚生继子女或养子女的说明和有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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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财产、经济状诉的证明,即财产性质,来源、发票、清单及债权债务凭证,有储蓄的,应提供数额、帐号、户名、存入日期、种类、银行存折持有人等证明材料,或能起证明作用的其他有关材料。如财产转移,应作说明和提出证据,包括原、被告的经济状况及其证明。(5)住房的性质(公房、私房、联建公助房等)、户名、面积、间数、常住人口等情况。(6)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还应有其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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