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是视听工具,以视为主。电视广告自然是以它的画面——视觉造型作为最重要的叙述和表现手段。画面是呈现在电视屏幕上的影像,是以色彩、形体、线条和运动为主构成的视觉形象。电视广告的画面有更强的动态性,它十分注重创造商品的运动,可以让商品自己动起来,也可以通过人物的活动带动商品的运动,方法多种多样。电视广告的画面也包括静态的图像,大多出现在广告片的结尾,主要用来展示商品的包装或图形。 电视广告的“画面”是对画面所有内含物的一个统称。实际上,它包含了构成画面内容的诸多视觉元素。主要有:
演员 很多电视广告中都有演员,他们充当了电视广告的表演者,在信息传达中承担着一定的或隐或显的角色。比如:忙碌的家庭主妇、精神抖擞的职业男士、古灵精怪的儿童、银发飘飘的老者、巧舌如簧的推销员、心有疑惑的咨询者和好管闲事的邻居等等,形形色色,不一而足。当然,演员也可以是广告中出现的一般性人物形象,他们并无特定的角色特征。
道具 道具是电视广告中非常重要的表现工具。在特定的表演场景中,演员表演时实际使用的广告产品和所有其他物品,比如器皿、桌椅、鲜花、灯笼等,都可以归为道具的范畴。 道具,特别是产品道具,往往是演员表演要突出的中心对象。比如:为了表现无绳电话的好处,一个正在如厕的男子,手忙脚乱地冲出卫生间,去接听电话,却被电话线绊倒。此外,动物也常常是电视广告使用最多的道具之一。
布景 布景是经过事先精心选择的实景、自然景或由创作人员特别设计、搭置的人工场景,有内景、外景、实景模型、实物与模型结合的几种,它能交待广告情节发生的地点与情境,并支持广告信息,起着衬托主体信息的作用。 电视广告中的布景十分的繁杂,几乎无所不有。在实拍型的电视广告中,户内的家庭居室、酒店,户外的街道一隅、青山绿水是最为常见的布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