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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要分手费有法律依据吗,分手之后能主张要分手

外遇,一直是婚姻的致命伤,“小三”、“二奶”甚至成为了近年的流行语。因为不是合法的婚姻,所以这样的同居关系并不受法律的保护,也就意味着这样的情人关系是很不稳定的,一旦某天两人分手,那么就会有一方主张索要分手费,或者一方在给付分手费之后又反悔了,遇到这样的情况该如何呢,法律对此是否有相关的规定呢?请您跟随我一起来看看下面这篇文章。
一、什么是分手费

分手费是一种新时代的产物,是指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要求解除关系一方为了偿还自己的“情感之债”,弥补对方的“情感伤害”,以寻求心理平衡,而自愿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财物,或双方协商约定一方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财物。END

二、索要分手费有法律依据吗

分手费是否应当受法律保护一直都存在着争议。有人认为,分手费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同时也是他自愿支付的,如果双方之前就支付分手费签订了一份协议应该按照债权债务合同的形式来处理,而另一部分人则认为,分手费是道德所调整的范围,不应当适用法律的相关规定,且这种民间风俗有悖于社会道德准则,即便是在人民法院受理了案件之后也不应当予以支持。END

三、分手之后能主张要分手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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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没有具体的法律做支撑,所以分手之后,是否可以主张索要分手费也就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而新的司法解释,只是对分手费有了新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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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约定了财产性补偿,一方要求支付该补偿或支付补偿后反悔主张返还的,法院不予支持;但合法婚姻当事人以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起诉主张返还的,法院应当受理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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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表明为了摆脱“小三”而达成的分手协议是无效的,既不受法律保护的。例如男方包养“二奶”,如果双方约定分手费20万元,那么,男方不付钱,女方也无权提起诉讼,即不能主张索要分手费,但如果男方已经支付了分手费又后悔的,法院同样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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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为您介绍的关于分手费的一个基本情况,生活中很多由于分手费而产生纠纷的案件,往往会涉及到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例如,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夫妻共同财产自由支配,用于支付养“小三”的开销或者给“小三”买车、买房子等,所以如果您的婚姻中遭遇到“小三”的威胁,一定要收集好相关的证据并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咨询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来帮助您取回您应该取得的权益。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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