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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1合同价款约定与工程结算

这里我们了解的是《2018施工管理》教材中的工程变更考点整理,这一章节的内容有一些计算题目,这些需要理解。
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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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的,采用该项目的单价;但当工程变更导致该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发生变化,且工程量偏差超过15%。 调整的原则为: 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 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同前) (2)没有适用、但有类似的,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 (3)没有适用也没有类的,由承包人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4)没有适用也没有类目,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缺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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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费用的计算 对于非己方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是发、承包双方行使正当权利的行为,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也可向承包人索赔。 索赔费用的组成 (2)设备费。可采用机械台班费、机械折旧费、设备租赁费等几种形式。 因工作内容增加引起的设备费索赔,按机械台班费计算。因窝工引起的设备费索赔,当施工机械属于施工企业自有时,按照机械折旧费计算索赔费用;当施工机械是施工企业从外部租赁时,索赔费用的标准按照设备租赁费计算。 (5)利润。由于工程范围的变更、文件有缺陷或技术性错误、业主未能提 供现场等引起的索赔,承包商可以列入利润。但对于工程暂停的索赔,一般监理工程师很难同意在工程暂停的费用索赔中加进利润损失。 索赔利润的款额计算通常是与原报价单中的利润百分率保持一致。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规定的可以合理补偿承包人索赔的条款 表2Z10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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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 (1)实际费用法 实际费用法是工程索赔时最常用的一种方法。 以承包商为某项索赔工作所支付的实际开支为根据,但仅限于由于索赔事件引起的、超过原计划的费用,故也称额外成本法。在这种计算方法中,需要注意的是不要遗漏费用项目。 (2)总费用法 发生了多起索赔事件后,重新计算该工程的实际费用,再减去原合同价,其差额即 为承包人索赔的费用。 但这种方法对业主不利,因为实际发生的总费用中可能有承包人的施工组织不合理因素。 (3)修正总费用法 即在总费用计算的原则上,去掉一些不合理的因素,使其更合理。 索赔金额=某项工作调整后的实际总费用-该项工作的报价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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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签证 发包人现场代表与承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 2.现场签证的程序 (2)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指令后的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现场签证报告,发包人应在收到现场签证报告后的48小时内对报告内容进行核实,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3)现场签证的工作如已有相应的计日工单价,则现场签证中应列明完成该类项目所 需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和施工机械台班的数量。 如现场签证的工作没有相应的计日工单价,应在现场签证报告中列明完成该签证工作 所需的人工、材料设备和施工机械台班的数量及其单价。 (4)现场签证工作完成后的7天内,承包人应按照现场签证内容计算价款,报送发包 人确认后,作为增加合同价款,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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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的抵扣 发包人拨付给承包人的工程预付款属于预支的性质。 预付的工程款必须在合同中约定扣回方式,常用的扣回方式有以下几种: (1)在承包人完成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总价一定比例(双方合同约定)后,采用等比率或等额扣款的方式分期抵扣。 (2)从未完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件的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数额时起扣,从每次中间结算工程价款中,按材料及构件比重抵扣工程预付款,至竣工之前全部扣清。 ①起扣点的计算公式:T=P-M/N

注意事项
1

细节在于观察,成功在于积累。

2

由发包人提出或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批准的合同工程任何一项工作的增、减、取消或施工工艺、顺序、时间的改变;设计图纸的修改;施 工条件的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错、漏从而引起合同条件的改变或工程量的增减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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