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
税盘
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
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
申请发票的条件:纳税人在发票票种核定的范围(发票的种类、领用数量、开票限额)内领用发票。
办理的材料: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 、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办理。办税服务厅(场所)具体地点可从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内的“办税地图”模块查询。电子税务局网址可从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内的“电子税务局”模块查询。
纳税信用A级的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纳税信用B级的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2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
对于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个月内多次领用专用发票的,应从当月第二次领用专用发票起,按照上一次已领用并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的3%预缴增值税,未预缴增值税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发放专用发票。
对于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用的专用发票未使用完而再次领用的,主管税务机关发放专用发票的份数不得超过核定的每次领用专用发票份数与未使用完的专用发票份数的差额。
.纳税信用D级的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领用簿,应当保存5年
每次领取的发票不同,按照金额不同,1万元版本的可以每次领取20份
10万元版本的发票每次可领取10份,开完就可以再次领取,否则不能领取
每次领用的发票数量和额度不一样,发票开完,才可以申请新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