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是对于那些有悔改表现或有立功表现的没有再犯罪危险的有期徒刑犯或无期徒刑犯附条件地予以释放出狱一种制度。那么办理假释的流程是如何的呢?
办理假释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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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裁定书由审理案件法庭的庭长或主管院长审核签发,可以由法院直接宣告,也可以委托执行机关代为宣告。 法院应当将假释裁定书附本同时送达原判法院和服刑人所在交劳改单位的检察机关。 准予假释的裁定要注明假释考验期的起止日期。 对假释裁定,本院院长或上级法院发现确有错误的,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处理。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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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犯是附条件的提前释放,对其改造的形式是将犯罪人置于监狱或劳改场所外在社会生活和工作中进行改造,因此,必须加强对假释犯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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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假释的监督工作主要由假释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承担。在假释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监视他的行为,对他进行政治思想教育政策法律教育,促使犯罪人认真改造思想,努力争取做遵纪守法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