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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P的四项构成

在中国的统计实践中,生产法计算GDP分为四项:GDP=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第一项为劳动者报酬。是指劳动者因从事生产活动所获得全部报酬。包括劳动者获得的各种形式的工资、奖金和津贴,既包括货币形式的,也包括实物形式的,还包括劳动者所享受的公费医疗和医药卫生费、上下班交通补贴和单位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等。第二项为生产税净额,指生产税减生产补贴后的余额。生产税指政府对生产单位生产、销售和从事经营活动,以及因从事生产活动使用某些生产要素(如固定资产、土地、劳动力)所征收的各种税、附加费和规划费。生产补贴与生产税相反,是指政府对生产单位的单方面的收入转移,因此视为负生产税,包括政策亏损补贴、粮食系统价格补贴、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等。第三项为固定资产折旧,是指一定时期内为弥补固定资产损耗按照核定的固定资产折旧率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它反映了固定资产在当期生产中的转移价值。第四项为营业盈余,是指常驻单位创造的增加值扣除劳动报酬、生产税净额和固定资产折旧后的余额。它相当于企业的营业利润加上生产补贴。扩展资料【局限性】(1)由于GDP用市场价格来评价物品与劳务,它就没有把几乎所有在市场之外进行的活动的价值包括进来。特别是,GDP漏掉了在家庭中生产的物品与劳务的价值。(2)GDP没有包括环境质量。设想政府废除了所有环境管制,那么企业就可以不考虑他们所引起的污染而生产物品与劳务。在这种情况下,GDP会增加,但福利很可能会下降。空气和水质量的恶化要大于更多生产所带来的福利利益。(3)GDP也没有涉及收入与分配。人均GDP告诉我们平均每个人的情况,但平均量的背后是个人收入的巨大差异。由此可见,就大多数情况,但不是对所有情况而言,GDP是衡量经济福利的一个好指标。(4)GDP概念是源自于交换产生财富的原理。这个原理的基本条件是:一是交换必须自愿,二是交换必须不妨碍第三人,三是交换必须在两个清晰的产权主体之间真正发生。假定不符合这三个条件,那么所得出的GDP数值的准确性恐怕就得大打折扣,或者说GDP的数据就会有瑕疵。如强制交易的GDP、妨碍他人的GDP、出口创造的GDP、投资产生的GDP 、消费带来的GDP等等都会影响GDP的总有效积累。参考资料来源:——国内生产总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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