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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区分假冒专利罪与一般专利侵权行为?

怎样区分假冒专利罪与一般专利侵权行为? 假冒专利罪指违反国家专利法规,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假冒专利罪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各项专利的增多,已经越来越多的进入人们的视野。假冒专利罪作为一个刑事罪名,与一般专利侵权行为有着很大的不同,因为我们就要了解怎样区分假冒专利罪与一般专利侵权行为。 怎样区分假冒专利罪与一般专利侵权行为?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是由全国十佳律师张智勇律师发起创立的,是重庆地区唯一一家专业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事务所,对诸如假冒专利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着十分丰富的辩护经验。
工具/原料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

​重庆刑事律师网假冒专利罪专题 

方法/步骤
1

本条明文规定只有“情节严重”的假冒专利行为才构成犯罪,否则不构成犯罪,而只是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应按照专利法第60条的规定处理,不以犯罪论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处理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管理机关处理假冒他人专利案件,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受理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起诉的侵害专利权的案件,可以判决或者裁定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还可以予以收缴进行侵害的工具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予以罚款、拘留。至于如何认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实践中应结合犯罪的主客观因素和后果等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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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既假冒他人专利,又生产、销售他人专利的伪劣商品,属于吸收犯。因为生产、销售假冒他人专利的伪劣商品是假冒他人专利的一个组成部分,前行为吸收后行为,因此只认定行为人的行为构成假冒专利罪,从重处罚,而不按数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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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既假冒他人专利,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符合两个犯罪构成的要件,应按两罪处理,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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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既假冒他人专利和注册商标,又生产或销售伪劣商品,应定数罪。假冒他人专利和注册商标是前提,生产或销售伪劣商品是结果,后者被前者所吸收,但假冒他从专利和注册商标是两个独立的行为。因此对行为人既假冒他人专利和注册商标,又生产或销售伪劣商品的行为,按假冒专利罪和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罪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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