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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机构有哪些?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在申请时可能不太了解认定教师资格的机构有哪些。《<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包括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权限负责本地教师资格认定和管理的组织、指导、监督和实施工作。依法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具体如何申请大家可以再聚师网咨询下,都会有专业的回答。
认定的资格种类
1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2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地(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3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当地政府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4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5

因认定人数减少或认定机构违规或认定机构无法正常履行认定职责的,以及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调整教师资格认定权限。

申请人须做好以下准备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合格者,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成绩合格证明。

2

登录所在省份教师资格认定网站,查询认定流程、认定政策、普通话测试、体检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等规定。

3

向户籍所在地或者您的人事档案关系所在地(应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育局问询认定报名时间,以防错过网上报名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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