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慈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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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3、委托代办的,提交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4、权籍调查成果(宗地界址确认表、宗地图2张)(原件);5、土地价款缴纳凭证(原件、复印件);6、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提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原件);7、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提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原件)和(契税)完税情况联系单(原件);8、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提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原件);9、以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提交作资或入股批准文件(原件);10、授权经营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提交授权经营批准文件(原件);11、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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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流程:申请受理(预缴费用)→登记初审→复审核准登簿→缮证→收费发证(权证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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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 (不含受理当日、公告日、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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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收费:1、不动产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2、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增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时收取10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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