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张某2010年5月向A县工商局申办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字号名称为A县某房产中介服务中心,经营场所在A县城关B街,经营范围是房产中介服务。2013年7月,A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张某自2012年4月起在A县城关C街的东方商业广场营销中心擅自以A县某房产中介服务中心的名义,从事东方商业广场楼盘销售代理服务。
工具/原料
经查,该房产中介服务中心经营楼盘的代理销售额27000万元,提取代理费160万元,付出人工工资和相关税费140万元,经营所得为20万元。执法人员认为,张某的行为涉嫌无照经营。
方法/步骤
上一篇:选择床上用品四件套要注意哪些
下一篇:好神奇!原来多数人不会正确喝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