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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收养的登记机关是什么,办理收养登记的材料

在本篇介绍了关于:【办理收养的登记机关是什么,办理收养登记的材料】,并提供了相应的法律常识,希望对此问题有疑问的朋友能带来帮助。
一、办理收养的登记机关

收养孤儿应当履行一系列的手续,最重要的是收养关系应当经过政府部门的登记。 登记机关应该是被收养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例如,如果领养震区孤儿,一般应到四川省等地方地孤儿所在地的县级民政机关办理手续。END

二、办理收养登记的材料有哪些

办理登记手续收养人需要携带有关材料,具体包括: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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