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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遗失补办流程

公务用章处理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公章遗失的情况,这个时候我们就需要明白怎么来应对,并及时补办公章,规避风险。
工具/原料
1

企业营业执照

2

法人身份证等证明材料

方法/步骤
1

首先,注册所在地或公章遗失发生地的的公安分局治安科特种行业管理部门或派出所报案、登记废止。注意:1、携带法人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明等材料;2、同时查询公章编码。(可查到以前盖章文件查看,或公安窗口查询);3、有相关用章过程中文件的,及时办理变更。

2

其次,应在在省市级报纸刊登遗失声明,声明遗失公章作废;同步,应通知所有往来客户,特别是合同执行中的客户,公司公章已丢失,请客户注意核实来函的真实性。

3

最后,到公安机关备案,申请重新刻制公章。注意:需出示已生效的登报申明文件等,包括: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法人身份证;3、经办人身份证;4、加盖法人私章的法人委托书(含法人签名);5、遗失登报证明及登报报纸(如地区级报纸浙中新报、金华日报等)

4

拿到治安管理科审批通过核发公章的《刻章许可证》,改变公章样式,重新刻章,并通知到相关业务往来单位。

注意事项
1

一经发现遗失,及时处理,勿拖延

2

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3

过程及时和业务往来单位信息互通,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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