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充分利用社会生活教育子女。教育子女是由家长负责。它既是家长的义务,也是家长的权利。对子女进行教育的内容、途径、方法和培养目标,是由家长决定。一般的父母,都是希望子女只听从自己的教育,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事,朝自己所期望的方向发展。面对纷坛复杂的社会生活和不可能控制的社会环境,许多父母生怕现实的社会生活干扰自己的子女教育工作。企图完全利用个人或家庭集体的管理教育,阻止社会环境对子女的影响。这种想法是典型的封闭家庭教育意识。这种企图在古代社会,交通、通讯和信息不发达的时候,尚可以实现。在今天开放了的社会,这种企图是不可能实现的。在当今社会,子女长大总要离开家庭,进入社会生活。我们的家庭教育是否成功,培养出来的人是好是不好,并不是完全以家长的好恶为标准来评定,而是要经受社会生活的考验和选择。“物竞天择”、“优胜劣汰”、“适者生存”,全由社会生活检验并决定弃取。“闭门造车”,出门很难合辄。把子女关在家门内,完全按照家长的主观意志塑造。很难具备社会适应性。家庭是儿童青少年进入社会生活前的“演习场”,家庭教育是实现社会化的必由之路。要造就一代新人,家长必须打开家门,放手让子女接触社会生活。以社会为“课堂”,以社会生活为“教材”,向社会生活学习,在社会生活中经受磨炼并增长才干。
让子女在实践中主动接受教育。家长管理教育子女,天经地义;子女接受家长的管理教育,理所应当。但是,受到“父为子纲”传统影响的家长,往往对子女管束过严,对子女完全是注入式的教育。子女言行举止完全由家长控制、支配,子女不能支配自己的言行和掌握自己的命运,没有一点自主权。整个教育过程中,子女完全处于被动状态,家长说什么,就听什么;让做什么,就做什么。不是家长说的,不能听;家长没让做的,不能做。这佯管教、就会把子女造就成“木头人”,缺乏个性、主动性、自觉性和创造性,思想封闭。头脑僵化,严重缺乏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为提高子女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家长应进一步解放子女,给子女以独立自主权利,让子女自己支配自己的言行,放手让他们在实践中经受锻炼,主动接受教育。实践会有成功有失败,有经验有教训。成功的经验虽然可贵;失败的教训,仍然也是宝贵财富。“吃一堑,长一智”。“失败是成功之母”,都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的。变被动接受教育为主动接受教育,其教育作用会深刻得多。
父母要接受子女的教育。传统的观念认为,家庭教育就是父母对子女的教育。应当承认,这是家庭里主要的教育活动。但这并不是家庭教育的全部内容,是狭义的家庭教育。广义的家庭教育应当是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教育。不论是父母还是子女,年长者还是年幼者,长辈人还是晚辈人,一个家庭的所有成员,既都是教育着,也都是受教育者。这才是家庭教育的全部含义。
在日常家庭生活中,是存在子女教育父母、年幼者教育年长者;、晚辈人教育长辈人这种事实的。比如,子女向父母提批评、建议,父母接受了这是教育活动;父母不接受,那也不能否认这是子女在教育父母。子女向父母宣传新思想、新观念。介绍新事物,这也是教育活动。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关系,不是取决于辈分和年龄,而是由实施影响和接受影响两方面构成。主动实施影响的便是教育者。被影响的便是受教育者。
父母接受子女教育,年长者接受年幼者教育,长辈人接受晚辈人教育,有诸多好处:一是可以提高家长威信;二是可以协调家长和子女的关系:三是可以增强子女的自尊心,自信心,更加谨慎自己的言行,在教育家长过程中进行自我教育。
家庭教育是整个教育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儿童青少年接受教育的重要途径,在儿童青少年成长发展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要使家庭教育更好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儿童青少年在未来的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对社会有所贡献,我们的家庭教育必须按照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进行改革。家庭教育的存在和作用的发挥是永恒的,但家庭教育的指导思想、教育模式、教育内容不能是一成不变的,应当随时进行调整、更新,以便使家庭教育更好地发挥其职能作用,更好地为政治经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