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语言展示
当前在线:302今日阅读:176今日分享:34

已经抵扣的发票怎么开红字

销售方已开出增值税发票,购买方已经认证抵扣,因某些原因需要对这发票作废,重新开具正确发票,怎么处理?
工具/原料
1

电脑

2

金税盘

方法/步骤
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第十六条和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详细规定见下图:

2

购方操作步骤如下:第一步:点击“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填开”。

3

第二步:选择“购买方申请”—— “已抵扣”,输入”对应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所需的内容,输好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

4

第三步:输入票面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打印”。

5

第四步:点击“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

6

第五步:打开刚填写的申请表,点击“上传”。

7

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信息中。这时,购方的操作也就此结束了。

8

销方操作步骤:第一步:点击“发票管理',打开发票填开界面,点击“红字”——“导入网络下载红字发票信息表”。

9

第二步:点“下载”,选中相对应的红字发票信息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开票就此完成。

注意事项

销方开出的红字发票不用寄给购方,把购方开出的红字信息表和自己开具的发票放在一起做帐即可。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