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的股东有两个,一个是任正非,持股0.88%,第二个就是工会委员会,持股99.12%。,工会委员会是由十万员工组成,只有分红权,没有决策权和管理权,不能转让和出售,员工一旦离职,股份自动回收。任正非对董事会选举等重大事项有一票否决权,而华有管理权和控制权。而董事会掌握着华为的管理权、决策权、控制权,所以说华为的实际控制人就是任正非,这其实也是一种同股不同权的机制,创始人的章程,防止运营。华为的股权有三个重要特点:其一,持股员工通过“代议制”行使员工股权利。在职持股员工按“一股一票”(而不是“一人一票”)的“资本多数决”规则选举产生持股员工代表会。代表会形成和表达持股员工的意见,代表员工行使员工股权利。其二,持股员工代表会“嵌入”股东会,分享股东会依据《公司法》拥有的部分权力。持股员工代表会所分享的这部分权力(包括选举董事、监事、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增资方案、治理制度、激励方案*218页等),的重要人事安排、资本和股权结构变更、内部治理制度和利润分配。其三,创始股东在部分事项上享有“否决权”,使创始股东与持股员工代表会形成共同治理、相互制约的格局。以上内容参考凤凰网-华为的股权与治理结构:虚拟股究竟是什么?以上内容参考凤凰网-华为注册资本增至315亿,任正非个人持股比例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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