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在《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中提出:进一步简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设置,减少不必要的资质认定。 取消资质,涉及企业数量多,影响比较大,因此一定会有系统的调研或试点,会有新的市场准入来监管。有没有类似的举措呢?回顾2016年住建部出台的相关政策,与“减少资质认定”相关的有一个,就是劳务资质! 试点先行2016年4月,住建部下发文件,同意在浙、皖、陕3省开展劳务用工改革试点。 5月,浙江、安徽、陕西3省陆续公布《劳务用工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安徽:自2016年6月1日起,取消建筑劳务企业资质。 浙江:逐步取消建筑劳务企业资质,积极发展建筑业专业作业企业。 陕西:弱化劳务企业资质,发展小微建筑专业技能企业。 2017年1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吴慧娟司长一行,到安徽就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行调研。 通过安徽调研,坚定了在全国推广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的信心。 此次,国务院出台的《意见》,明确提出:推动建筑业劳务企业转型,大力发展木工、电工、砌筑、钢筋制作等以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 以专业企业为建筑工人的主要载体,逐步化、专业化管理。 预计,近期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建筑劳务用工改革,是大概率事件!劳务资质或将逐步弱化,直至取消! 那么,施工企业将如何用工?用工制度改革的重点是,“简历施工总承包企业自有工人为骨干,专业承包和专业作业企业自有工人为主体的多元化用工制度”。 十点政策提出,要引导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拥有一定数量的与其简历稳定劳务关系的骨干技术工人,成立独资或控股的专业作业企业。 因此,未来施工企业的用工主要有3个来源:1、自有员工队伍,可将一部分技能水平高的农民工招用为自有工人;2、外部用工,同专业作业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3、劳务派遣。 现存劳务企业怎么办?一切以实力说话! 试点方案规定,鼓励现有建筑劳务企业财务独资、控股、混合所有制或通过收购、兼并等多种形式,组件法人经济实体做大做强。 没有实际劳务作业人员的“”和“僵尸企业”,将会被取缔;另外,劳务资质的取消也只是时间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