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篇介绍了关于:【我国协议离婚的受理条件,登记机关不受理离婚的】,并提供了相应的法律常识,希望对此问题有疑问的朋友能带来帮助。
一、我国协议离婚的受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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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三)、协议离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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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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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5、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6、当事人持《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即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END
二、登记机关不受理离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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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双方未亲自到场的;2、未达成离婚协议的;3、相应证件、材料不齐全;4、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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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协议离婚要注意:1、离婚前,请慎重考虑夫妻感情是否确已彻底破裂。2、从法律角度,夫妻共同财产是各半分割,不因一方存在过错而少分或不分。3、离婚协议以登记离婚为生效要件,如果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已经签字的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4、为避免登记离婚后解决遣留问题的麻烦,建议离婚协议书由律师代为起草与审查。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