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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条件是什么,什么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在本篇介绍了关于:【离婚的条件是什么,什么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提供了相应的法律常识,希望对此问题有疑问的朋友能带来帮助。
离婚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我国法律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夫妻感

离婚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我国法律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那么具体来说,什么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呢?下面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离婚的条件是什么,重点是关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理解和讨论。END

一、离婚的条件是什么?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是什么?

离婚的法定理由是《婚姻法》关于离婚问题的核心内容。是否具有离婚的法定理由,是是否准予离婚的法律依据。按照《婚姻法》第32条第2款的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司法解释中还特别指出:人民法院审离婚案件,符合《婚姻法》第32条第2款的规定应准予离婚情形的,不应当因当事人有过错而判决不准离婚。END

二、什么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感情确已破裂和调解无效的关系

为了正确地理解和适用有关离婚的法定理由的规定,首先要明确感情确已破裂和调解无效的关系。感情确已破裂是夫妻关系间客观存在的事实,这是判决准予离婚的实质性要件;调解无效是指经调解后当事人既不能达成双方同意和好的协议,又不能达成双方同意离婚的协议,这是判决准予离婚的程序性要件。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当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如果感情并非“确已破裂”,即使调解无效,也应当依法判决不准离婚。因此,从总体上来说,《婚姻法》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离婚的法定理由的。当然也有个别的例外,如一方被宣告失踪等。END

三、为什么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离婚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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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为什么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离婚的法定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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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离婚的法定理由,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离婚问题的基本观点,婚姻应当以男女双方的感情为基础,夫妻感情是婚姻关系赖以维系的基本要素,是婚姻的生命力之所在。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离婚的法定理由,也是我国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长期经验总结。离婚纠纷的产生原因虽然十分复杂,但一般与夫妻的感情状况密切相关,双方感情业已恶化甚至破裂是导致离婚纠纷的根本原因。为了保障离婚自由,防止轻率离婚,既不能用法律手段强制地维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婚姻关系,也不能用法律手段强制地解除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婚姻关系。以上就是为您介绍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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