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从根本上加大了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对企业用工方面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合法经营成为企业未来生存、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但随之而来的是企业的用工成本不同程度的增加。企业如何能在合法经营的前提下,避免员工尤其是离职员工带来的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有几条经验愿意跟大家分享。
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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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熟悉各类法律规则 随着劳动法律宣传力度的加大,劳动者的维权意识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甚至有时会因种种原因人为为企业制造麻烦。这就要求企业必须理解、吃透劳动法律的相关规定,除了实体法上的相关内容以外,证据等程序法上的内容同样需要研究透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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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熟悉证据规则,尽量预防为主 对企业在哪些情况下需要承担举证责任,以及不能承担举证责任时需要承担不利后果的各类情形要了然于胸;加强劳动人事制度中以及人力资源管理流程中书面证据的管理工作,从根本上达到预防争议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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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留存业已形成的客观证据 第二条中介绍的日常管理中已经形成的客观证据,比如《员工离职申请单》、《离职工资及交接事项确认单》、已经公示或下发的各类制度、员工手册、违纪确认单等等书面形式的证据,要分类保存两年以上,防范潜在的证据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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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动收集证据 凡是涉及员工信息、合同签定、绩效考核、健康状况、工资发放、社保办理、口头辞职申请、劳动保护提供等信息的电子材料,应及时形成书面确认单,交由员工本人确认或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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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企业都能合法、合理用工,兼顾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利益,获得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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