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什么是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从事化工工程(包括化工、石化、化纤、医药和轻化等)设计及相关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 报名条件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① 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② 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③ 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注: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规定解释,专业考试报名条件同等(1)本专业:① 化学工程与工艺;②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③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④ 制药工程;⑤ 轻化工程;⑥ 食品科学与工程;⑦ 生物工程。(2)相近专业:①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② 环境工程;③ 安全工程。(3)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2,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① 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② 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③ 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后;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④ 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⑤ 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⑥ 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三 报名的相关规定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8月份,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2,报名办法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或网上缴费的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网站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后,在规定时间内支付考试费用(报名具体安排详见各省(区、市)有关文件。3,具体报名流程① 选择考试、报名地;② 阅读《告知书》和《报考须知》;③ 录入、检查并保存报名信息;④ 签署《报考承诺书》; ⑤ 报名信息确认;⑥ 特别情况审核;(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需进行人工审核) ⑦ 支付考试费用,报名结束。
四 考试的相关规定1,考试日期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具体考试时间详见本网站公布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年度计划。2,考试科目化工工程师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 基础考试包括基础知识上和基础知识下两部分内容。专业考试包括专业知识和专业案例两个科目。专业知识分为专业知识上和专业知识下两部分内容;专业案例分为专业案例上和专业案例下两部分内容。3,考试时间基础考试分2个半天进行,各为4小时;专业考试分专业知识和专业案例两部分内容,每部分内容均分2个半天进行,每个半天均为3小时。
五 免试的相关规定
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① 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② 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③ 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④ 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⑤ 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⑥ 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⑦ 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⑧ 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六 考试成绩和证书获得1,考试成绩参加基础或专业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考试成绩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或各省(区、市)人事考试机构网站发布。2,证书获得考试合格,由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同用印的《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七 注册管理注册化工工程师实行注册制度,资格证书持有者应按有关规定到指定机构申请注册。1,注册的规定①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者,可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由该委员会向化工专业委员会报送办理注册的有关材料。② 化工专业委员会向准予注册的申请人核发由建设部统一制作,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和化工专业委员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申请人经注册后,方可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执业。③ 化工专业委员会应将准予注册的注册化工工程师名单报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备案。2,有效期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在期满前30日内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八 执业范围① 化工工程设计(含本专业环保工程);② 化工工程技术咨询(含本专业环保工程);③ 化工工程设备招标、采购咨询;④ 化工工程的项目管理业务;⑤ 对本专业设计项目的施工进行指导和监督;⑥ 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以上信息为注册化工工程师考取的有关规定,考试具体信息请以考试通知或公告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