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代理是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的一中代理方式,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个人或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的费用。
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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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代理服务的对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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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境内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外国或外省驻粤机构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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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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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流动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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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外国企业及华侨、台港澳企业常驻广东代表机构或分支机构及其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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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失业人员、自谋职业的劳动者及其他在职流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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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单位和个人。
注意事项
其实社保代理就是为了广大企业和劳动者服务,社保代理机构的出现也是随着我国社保的发展以及时代进步的产物。保障了社保稳定健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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