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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的遗产怎么分配

如果老人留有有效遗嘱,应当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老大、老二女儿、三妹均可以继承,具体分析如下:
方法/步骤
1

关于遗产范围,如果老爷子、老太太当初没有特殊约定,房产与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一人一半。如果老太太去世时没有留下遗嘱处分遗产,则应当按照法定继承,老大、老二(或老二的女儿)、三妹、老爷子共同继承,原则上平均分配。因此1/2的房产与1/2的存款是老太太遗产,剩余的1/2房产与1/2存款属于老爷子遗产。

2

关于遗嘱。老大如果与三妹关于遗产处分无法协商一致,可以提起继承权纠纷诉讼,请求法院按照法定继承分配老爷子的遗产。既然三妹主张老爷子留有遗嘱,则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如果遗嘱有效,直接按照遗嘱分配遗产即可,如果遗嘱剥夺了老大的继承权,则原则上老大无法继承,老大也不属于遗嘱必留份的范围。如果三妹无法举证遗嘱的存在或遗嘱被认定为无效,则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

3

关于法定继承。老大、老二、三妹属于老爷子遗产的法定继承人,原则上三人平均分配遗产,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关于老大,老大属于主要尽了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请求多分。关于老二,老二先于老爷子去世,老二的晚辈直系血亲即老二的女儿可以代位继承老二从老爷子处继承的遗产。关于老二媳妇,二儿媳作为丧偶儿媳,并未对老爷子尽到主要赡养义务,因此无法作为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关于三妹,三妹无权未经同意,对老大、老二的遗产进行保管,可以在确定遗产分配后,要求其返还。

注意事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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