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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法院审理的期限,离婚案件法院如何收费

在本篇介绍了关于:【离婚案件法院审理的期限,离婚案件法院如何收费】,并提供了相应的法律常识,希望对此问题有疑问的朋友能带来帮助。
一、离婚案件法院审理期限

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其组织体系是: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各级各类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统一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的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根据行政区划设置,专门法院根据需要设置。法院审理期限规定如下: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2、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3、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4、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END

二、离婚案件法院如何收费

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收费原则上由原告预交,判决作出后由败诉者承担。根据国务院2006年颁发的《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至三百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2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千分之五交纳。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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