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劳动者要平心静气,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弄清楚问题的症结及有关法律依据。这很关键,争议必须有法律依据,否则你就是白折腾。
其次,要懂得收集与争议有关的证据。你虽然有理,还没有进行仲裁和诉讼,但是有些证据是稍纵即逝,或者是一旦与用人单位闹翻,证据就会难得甚至遭毁灭。所以,在和用人单位协商和解阶段要早作打算。
最后,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和解。在这个阶段,劳动者要尽量地、诚心诚意地协商和解。劳动者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首先,要明确不是所有的劳动争议案件都要进入仲裁阶段的。在第一步中,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其次,要明白告谁?在哪里告?仲裁时效过期没?劳动争议案发生后,有些劳动者很难查清谁是被申请人,哪里对案件有管辖权,甚至有的过了仲裁时效。一般情况下,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接下来,进一步收集证据。因为仲裁解决就相当法院的诉讼,没有证据寸步难行的。
写仲裁申请书并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万事具备,就写仲裁申请书吧,而后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作出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在此阶段要明白一点: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进入开庭阶段。这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开庭重在调查,给争议双方充分质证辩论的机会以查明事实。在此阶段,双方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如果不能和解,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要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裁决阶段。这是仲裁的最后一个阶段,前提是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作出裁决。需要说明几点:1、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劳动者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当事人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写好诉状并向法院递交。注意提起诉讼的时效,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法院收到材料后进行审查,最后决定是否受理。
进入开庭审理阶段。在此阶段有两个程序:即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重点是查明事实。
进入判决阶段。在此阶段,双方仍然是可以在法庭的主持下进行调解的。调解成功,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进入判决。对判决书不服的,双方可以在法律规定的上诉期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需要说明,劳动争议案子的处理一般时间很长的,劳动者一定要有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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