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虽然停产,在相关债权债务没有了结,和法律问题没有完结的情况下,有些留守人员是必不可少的,例如法定代表人、财务和保管。企业已经停产、或者相关账户进入清算程序,留守人员的工资有时候难以得到保障。但是,劳动者有获得报酬的权利,既然在留守期间做了工作,就应该得到相应的工资报酬。留守人员可以通过如下途径,讨回自己的工资。
工具/原料
1
协商
2
投诉
3
起诉
方法/步骤
1
与清算组协商。企业停产如果进入清算程序,要求的留守人员可以找清算组,与他们协商工资的数额和发放途径。清的债权债务状况,考虑留守人员的基本工资的发放。
2
劳动仲裁。清算组以在清算过程中,没有现金为由暂时拒绝,或者根本就没有经过这个程序。留守人员对于拖欠的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部门受理后,可以通过调解和仲裁的方式,确定应发工资,由公司或者清算组发放。
3
强制执行。劳动部门作出仲裁后,公司或者清算部门还是不发放,被拖欠工资的留守人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实物资产,采取司法途径强制执行;当然也可以通过协商过的方式,讨回留守人员的工资。
4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既然要求人员留守,留守人员也付出了劳动,理应获得劳动报酬。对于欠薪的行为,支付。
5
向法院起诉。对于欠薪的,的欠条,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作出判决后,仍然得不到支付的,可以申请执行,程序和劳动仲裁差不多。
6
自身维护合法权益的做法。留守人员一般不是很多,保管员、会计通常只是个别的人,通过仲裁、投诉、诉讼的方法,有时候比较繁琐。为拿到工资,可以将手头的相关资料留存,以作为讨回工资的条件。在这一方面,要把握分寸,对于法清算影响较大的资料,还是要尽量配合。
注意事项
1
1、依法讨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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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图片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