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SAP中,收到供应商交货,并在系统中收货,会产生物料凭证,对于财务而言,即存在了应付帐款科目。在此,小编会和广大读者一起,以付款给供应商的实例,了解下剩余清账流程。
工具/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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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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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剩余清帐Vendor open payment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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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物代码F-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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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记账,处理未清项目
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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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主界面指令框内输入事物代码F-53,输入完成后回车,进入“付款记账:抬头数据”界面,输入相关字段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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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未清行项目时,通常以支付基准日期的先后顺序选择清帐,并以逐条逐清为原则,避免多条行项目均有剩余金额的状况,如下图红框所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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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入清帐剩余金额后,点击菜单—凭证—模拟,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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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击蓝色凭证行项目,点击其他数据,输入原因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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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点击菜单—凭证—模拟,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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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击蓝色凭证行项目,红框内的付款基准日期为系统默认操作当天的日期(默认凭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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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不影响原始的账龄分析,该栏位的基准日期需手动改为原始未清行项目的支付基准日期(201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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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车,进入以下界面,点保存,产生下方凭证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