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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户口怎么办

在以往的离婚律师咨询中,有很多人咨询的是离婚后的事情,比如离婚后我的户口的怎么办?离婚后孩子如果跟女方的话,孩子的户口该怎么办?其实关于户口这个问题,并没有法律进行强制性要求,所以一般以协商为主,下面我们来看一下详细的情形。
方法/步骤
1

迁回原籍。根据我国《户籍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离婚后的一方可以将户口迁回结婚前的户籍所在地。     办理程序:拿着原籍派出所同意签发的户口准迁表去户籍部门办理准迁证(需要有原籍单位或者村委同意接收的证明和离婚协议书),然后在现在户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2

再婚后再迁出。离婚后户口迁出的一方往往是女方,如果在离婚的时候户口没有迁出或没来得及迁出的,但已经再次结婚的,可以将户口迁至重新组合婚姻的地方。     办理程序: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3

不迁出。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而还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这是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当然,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女方必须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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