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语言展示
当前在线:537今日阅读:23今日分享:25

关于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针对这个问题,很多地方有不同的版本解释,令初学者无所适从,特举例做如下解释:注意:“多交增值税”和“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多交增值税是指实际上交税金超过本期计算应付税金的部分。多交增值税,期末要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的借方;而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项税则留抵到下月,本期不需结转。
方法/步骤
1

第一种情况,一般纳税人本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00元,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7000元,应当交纳增值税3000元,但实际缴纳增值税2000元,则月末应编制会计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1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00

2

第二种情况,一般纳税人本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00元,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7000元,应当交纳增值税3000元,但实际缴纳增值税为4500元,则月末应编制会计分录:借: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1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1500

3

第三种情况,一般纳税人本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00元,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3000元,则本月无须交纳增值税,月末也不需编制会计分录,此时“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3000元,属于尚未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4

第四种情况,一般纳税人本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00元,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3000元,则本月无须交纳增值税,但是,若本月实际缴纳增值税为1400元,则月末应编制会计分录:借: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14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1400

注意事项

特别注意:小规模纳税人不存在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哦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