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语言展示
当前在线:1982今日阅读:26今日分享:39

恢复 Exchange 中已删除的邮箱

在 Exchange 中,如果您删除了邮箱,30 天 (邮箱保持期) 的默认期间为断开连接,您可以在重新连接任何时候在这段时间。删除邮箱并不意味着它是永久删除 (或清除) 立即将信息存储数据库中,它仅标记为删除。在邮箱保持期结束时,邮箱将永久地从数据库中删除。通过选择要清除其在任何时候,可以,还会永久删除邮箱。这也意味着如果您错误地删除了一个已启用邮件的用户帐户,您可以重新创建该用户对象,并且然后将此邮箱重新连接邮箱保持期期间。在邮箱存储对象级别配置已删除的邮箱保留期。删除 Exchange 中的邮箱右键单击在 Active Directory 用户和计算机的用户。单击Exchange 任务。在 Exchange 任务向导的欢迎页上,单击下一步。单击 删除邮箱。单击 下一步 并单击 下一步,然后单击 完成。邮箱现在已标记为删除,并将被永久删除邮箱保留期结束时除非您恢复它。若要删除 Exchange 中的邮箱在 Exchange 系统管理器中找到包含已断开连接的邮箱的邮箱存储。在邮箱存储下,单击 邮箱 对象。如果邮箱被不已经标记为已断开连接 (邮箱图标出现时带有一个红色的 X),用鼠标右键单击 邮箱 对象,然后单击 清除代理程序。用鼠标右键单击已断开连接的邮箱并单击 重新连接,然后从出现的对话框中选择相应的用户。单击 确定。注意只有一个用户可以连接到邮箱,因为所需一定是唯一的整个林中的所有全局唯一标识符 (guid)。若要重新连接到一个新的用户对象的已删除的邮箱在 Active Directory 用户和计算机创建一个新的用户对象。 您在创建新的用户对象时单击以清除 创建的 Exchange 邮箱 复选框。将此用户帐户连接到一个已有的邮箱。按照步骤 1 到步骤 4 中前面的'重新连接 (或恢复) 已删除邮箱'部分。要配置邮箱的保留期用鼠标右键单击邮箱存储,然后单击 属性。在 限制 选项卡上更改为所需的天数的 保留已删除邮箱的期限 (天) 默认设置为 30。单击 确定。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