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下面简要从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入手,对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作些介绍。
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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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也可以订立书面协议。而全日制用工,必须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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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为主。全日制用工一般按日计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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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不能约定试用期。全日制用工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约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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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劳动者没有经过单位的同意,不能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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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任何一方要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
6
非全日制用工终止时,单位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全日制用工终止的,一般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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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结算时间,由双方约定,可以按小时、日或周为周期结算工资,但最长不能超过15日。全日制用工的工资结算时间一般按月结算,每月支付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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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单位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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