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健身卡,美容卡,游泳卡,会员预付费卡,等等,常常因为在购买的时候没有注意期限,或者商家故意不提醒期限,而过了1年、2年,去消费的时候,商家告知过期了,要求你重新充值一定数量的钱,然后才能激活这张卡,不然就不让用了,可是里面剩余的余额和次数还很多怎么办?
方法/步骤
1
首先,在签订购卡合同时,商家有义务提醒有效期限,其次,即使商家尽到了提醒义务,对于预付费卡设置有效期及有效期过短也不一定合法。具体要看当地的法规规章是否有规定。例如,北京市工商局制定有【北京市消费类预付费服务交易合同行为指引】,明确规定:第十八条 经营者不得为记名储值性或计次性预付费服务设定有效期限。不记名储值性或计次性预付费服务的有效期限不得少于三年;有效期限届满后消费者仍有未消费的剩余金额或次数的,经营者应当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措施。
2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经营者发行单用途预付卡(含其他预收款凭证)的,单张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五千元,单张不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一千元。其中,个体工商户需要发行单用途预付卡的,单张限额不得超过一千元。预付卡不得设定有效期。
3
其他各地区也可以自行查找类似的地方型法规、规章。如果实在找不到,可以去当地的消费者协会、工商局致电询问,因为预付费卡的消费问题非常普遍,执法机构对此类事件的会给予专业的指导。找到法律依据及可以投诉的部门后,可以针对商家的违法行为,先行告知法律规定,及如果不依法经营的后果,来跟商家进行协商,因为商家都比较怕工商管理机构的行政处罚,一般都会给予免费激活,延期的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工商局、消协举报、投诉。
上一篇:新手不请私教怎么健身
下一篇:丰胸精油有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