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户口登记住址在天津、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吉林、山东、河北、辽宁、黑龙江、贵州、陕西、海南等省(市)、云南、甘肃户籍群众,在我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居民身份证到期、损坏、丢失,需办理换领、补领业务。 并且19个省是双向结对,双方都可以异地受理对方籍群众的居民身份证,乐政川籍群众可以在以上19个省市申请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并且还可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内蒙古自治区申请办理。
办理程序
1
第一步:向武侯公安办证中心提交申报材料。
2
第二步: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当场办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告知应当补齐的材料,说明不受理的理由。
申请材料
1.在省内办理了居住证的,持居住证办理; 2.在四川省警务综合平台(一标三实模块)登记为实有人口的,持本人《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办理; 3.在省内没有办理居住证,也没有做实有人口登记的,办理时除持本人《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乐政: a、在我省就业的,需提供聘用合同、工作证等相关材料; b、在我省就学的,需提供学生证、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c、在我省居住的,需提供租房合同、房产证明等相关材料。 4.另外,申请换领证件的除提供以上相应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居民身份证。(所有复印材料均用A4纸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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