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孩子会分到房子吗?可以把房子给孩子吗? 首先,在离婚时进行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无论是夫妻双方各自的个人财产还是孩子的个人财产都不受到影响,仅对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应当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进行分割,相应的也是分割给夫妻双方。 因此,离婚时孩子是无法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获得房产的,但是夫妻双方中任意一方都可以随意处置自己的个人财产,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的,可以签订赠与协议进行所有权的转让,将房子赠与给孩子。 而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来说,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愿意将房产赠与给孩子的,是可以进行处分的,因为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的,共同共有人达成一致的可以转移该项财产的所有权,因此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将夫妻共有的房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而是将其赠与给自己的子女。
离婚时如何将房产给孩子?如何操作?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在离婚时处置房产选择赠与给孩子的都会采取在离婚协议中进行房屋所有权约定的方式,也就是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和分割中,说明房产的所有权归属于子女所有。 但这种方式存在一定的问题,首先我国的不动产所有权以登记为准,也就是说需要以产权登记簿上登记的所有权人为准,因此虽然有协议的存在,但如果房产不进行过户的话,产权登记簿上的所有权人可以处分房产,受让人可以因不知情和付出合理对价适用善意取得,房产利益就会难以追回。 同时,我国相关制度为了保证赠与人的利益,赋予了赠与人任意撤销权,未经公证的赠与或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在财产利转移前可随意撤销赠与;虽然在司法实践中,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赠与子女后又反悔、决定撤销赠与房产的诉讼请求被支持的案例少之又少,但也提示当事人相应法律风险是存在的。 因此,如果当事人决定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子女的,需要另行签订赠与协议或者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该事项的,建议当事人向专业的法律工作人员求助,帮助代写相应的协议;同时在签订协议后积极办理房产过户和变更登记。 如果因贷款等事宜无法办理过户,就更需要在协议中尽可能规避法律风险。